[ 不起訴案例 ]
流氓攔車還敢反告公然污辱?讓律師保障你的權益。
事件背景:
當事人與女友開心出遊時,一位未打方向燈左轉的告訴人A從巷口衝出來,差點發生車禍,當事人在車內罵了一聲幹你娘沖沙小並且對告訴人A按喇叭,結果A對當事人按喇叭感到不滿,攔住當事人車子,再手持棍棒逼迫當事人下車,當事人擔心與女友安危,急忙報警。
警方介入:
警察到場後,當事人拿行車紀錄器對A提告恐嚇,A看到行車紀錄器內當事人罵幹你娘,見獵心喜,竟然反對當事人提出公然污辱的告訴。
辯護策略:
張律師接受此案,觀看整個行車紀錄器,發覺當事人罵幹你娘的時候,車窗是緊閉的,並不符合公然污辱的公然要件。並且傳喚證人讓檢察官相信這位車禍當事人只是在私密的空間內表達情緒,並沒有公然污辱A的意圖和行為。成功地讓檢察官對這位當事人不起訴。
這個案例說明了律師如何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辯護策略以保護客戶。不要再忍受不公平待遇,趕快聯絡張律師,根據你的個案情況提供最合理的辯護方案。
需法律支援? (04)22232581 地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10樓之3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