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告誡與風險警訊:收到帳戶告誡處分該如何救濟?

關鍵議題:帳戶告誡書、洗錢、行政處分、訴願、行政救濟
在新聞報導中,我們常看到詐騙集團利用各種手段騙取民眾的帳戶資料。許多人以為自己只是受害者,直到收到警方寄來的通知書、帳戶告誡書,甚至驚覺銀行帳戶遭到凍結,這才意識到事態嚴重──原來,不知不覺間,自己已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

今天,就由專業刑事律師帶你快速了解,萬一收到帳戶告誡書,該如何正確應對,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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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告誡處分」?
當警方或金融監管機關發現有人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虛擬貨幣錢包,甚至第三方支付帳戶(例如Line Pay)交給他人使用,且可能涉及不法用途時,就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對帳戶持有人作出「告誡處分」。
簡單來說,即使你本人沒有犯罪行為,只要帳戶被懷疑可能被拿來洗錢或詐騙,帳戶就可能會被「告誡」,並被貼上「告誡帳戶」的標籤。
簡單來說,即使你本人沒有犯罪行為,只要帳戶被懷疑可能被拿來洗錢或詐騙,帳戶就可能會被「告誡」,並被貼上「告誡帳戶」的標籤。
二、告誡帳戶會有哪些影響?
一旦被標記為告誡帳戶,將會受到以下限制:

三、收到告誡書該如何救濟?
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收到告誡書之後該怎麼辦,首先告誡書不是刑事處罰,所以跟有罪無罪沒有關係,告誡書本質上就是行政處分,就好像收到闖紅燈的罰單一樣,以下告訴你告誡書的救濟流程:
⦁ 告誡書送達後的隔天起算30日,向原處分機關或訴願機關提出「訴願書」,簡單來說就是告訴行政機關自己是無辜的,不該受到告誡處分請求撤銷。
⦁ 如果收到訴願決定書後不服訴願決定之內容,則可以在訴願決定書送達隔日起算兩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時就只能在法官面前爭執了。
⦁ 如果收到訴願決定書後不服訴願決定之內容,則可以在訴願決定書送達隔日起算兩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時就只能在法官面前爭執了。
四、帳戶告誡書跟警示帳戶一樣嗎?

大家常聽說帳戶被「凍結」後,就無法提款、轉帳或使用任何功能,這就是所謂的「警示帳戶」。警示帳戶是因帳戶捲入刑事偵查,經檢警機關或法院通報銀行,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暫停其所有交易。不同於帳戶告誡書,警示帳戶的解凍時機則須視刑事案件的偵辦進度而定。
五、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