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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停看聽:遇到車禍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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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議題:車禍注意事項、處理流程、初判表、車禍鑑定、保險
 
車禍來得突然,許多人在事發當下可能腦筋一片空白,甚至因處理不當導致後續糾紛不斷。根據統計,民國113年平均一天超過1,000件交通事故的發生,每個人一生中難免會發生交通意外,妥善處理車禍不僅能保護自身權益,也能節省後續的時間。今天讓律師用最簡易的方式說明車禍事件處理重點,若不幸遇到車禍,希望大家能少一點慌張、多一點保障。


一、車禍處理流程注意事項


1. 第一時間安全處置

不論如何,發生車禍當下保護自己永遠是第一要件,並且為了防免擴大損害,務必警示他人做好保護措施。
立即停車避免再移動車輛,開啟雙黃燈警示後車。確認交通安全無虞,再下車檢查放置警示牌,並確認雙方傷勢

2. 打電話報警

許多人怕麻煩第一時間會不想報警,但只有報警才是最保障自身權益的作法,千萬不要因為損害不嚴重就想草草了事,甚至直接離開,不僅後續可能吃上官司,連申請保險理賠都可能出現問題。

3. 蒐集車禍現場證據

拿起你的手機對事故現場拍照,並對撞擊點、煞車痕、輪胎、底盤進行特寫,別忘了注意現場有沒有監視器,甚至事故現場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都可能幫上大忙。

※保留事故現場的原樣很重要!就算要移車也要完整蒐證完再說!

4. 配合警方調查,索取登記聯單

警方到場後會進行各種調查與蒐證,還有大家熟知的進行酒測,警方會勘記錄完之後會給一張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面會有事故時地、姓名電話、車牌號碼、警察與其單位。
※交通事故聯單記得保存好,上面會有一些後續流程說明,而當事人的電話也有助於後續聯絡。

5. 申請文件

事故後最重要的就是初判表與車禍鑑定報告:

 
  • 初判表
事故後7日可以至警局申請車禍現場圖與現場照片事故後30日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上面會有是否違規、路權在何方,但不會有雙方肇責比例、車禍事故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
 
  • 車禍鑑定
若是想要更詳細的資料,就要在事故後6個月內,自己花3,000元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鑑定意見書上就會寫明肇事主因、次因等更詳細的資訊,但同樣不會出現肇責比例。
 
  • 覆議
若收到鑑定報告後還是不服,於收到隔日起30日內,自己花2,000元向「覆議鑑定委員會」申請覆議。如果收到覆議後還是不服,就真的只能進法院找其他鑑定的單位了。

6. 和解、調解、訴訟程序

拿到車禍相關文件之後,就能開始找對方談賠償事宜了,除了私下和解,亦能去聲請調解,但萬一談不攏,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要法院見了。

※注意:談和解前記得先通知保險公司,不然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不受和解契約拘束。



二、車禍Q&A

Q:如果車禍沒人受傷,我直接離開也不算肇事逃逸對不對?

A:不完全正確,大家都只關注刑法的肇事逃逸,卻忘記道交條例也有肇事逃逸的規定,依道交條例第62條,逃逸還有吊扣、吊銷駕駛執照、吊扣汽車牌照的規定。


Q:車禍多久要通知保險公司?

A:按照保險法的規定,知道事故發生後5日內要通知保險人。 但其實車禍當下要報警時,就能一併通知保險業務員到場協助了。


Q:如果對方已經被檢察官起訴了,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再告他了?

A:如果你想獲得賠償還是要走民事流程,刑事程序只是國家在追訴犯罪,民事程序才是損害賠償。但為了便利被害人求償、節省法院資源,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能在法院以一個刑事訴訟程序走完民事的流程,還不用繳納裁判費


Q:只是一個車禍而已需要請律師嗎?

A:通常單純的車禍案件,透過保險業務員處理、調解委員會等方式也能解決,但是萬一人身受到較大的損害甚至成為刑事被告,就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楚,至少透過諮詢律師也能確定未來的案件方向,甚至民事能求償哪些項目、多少金額也能有點頭緒。以及如果和解金額較龐大,也能藉由律師為您談判,還能幫您確保和解後不會再有糾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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