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案例】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案件背景
當事人某日突然接獲政府動保處通知,才驚覺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與銀行帳戶竟遭不法人士盜用,註冊於某購物網站,販售政府明令禁止的動物用藥。此案件經民眾檢舉,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5條第1項,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面臨嚴重刑責。毫無頭緒的當事人深感恐慌,隨即求助張榮成律師,希望能證明清白,洗刷冤屈。
💡辯護策略
本案最不利之處,在於當事人的銀行帳戶竟被用作該違法賣場的收款帳戶,且系統多次發送款項入帳通知,當事人皆未理會。此對當事人極為不利,檢方原本極有可能據此認定其涉案。然而,專業的律師總能從細節中找出突破口!
🔸帳戶盜用證據
張律師經調查發現,當事人曾在某娛樂城平台註冊帳號,並透過LINE訊息提供自己的身分證字號與銀行存摺封面,這些資料極有可能因此外洩。幸運的是,該LINE對話記錄仍被保留,成功提供有力證據。
🔸日常瑣碎匯款紀錄
當事人日常會與同事一同訂購外送,銀行帳戶中有大量小額交易,導致當事人未注意到該可疑入帳款項。
🔸平時生活無暇經營賣場
張律師進一步提出當事人工作須住公司宿舍,並提供完整的考勤紀錄,證明其並無暇經營購物網站。
🔸IP位址非生活圈內
從帳號登入位置來看,發現該IP並非來自當事人的生活範圍內,進一步證明當事人遭冒用。
🎉案件結果
檢察官採信張榮成律師的辯護意見,認定證據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當事人成功洗刷冤屈,免於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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