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案例】成功爭取最輕量刑,洗錢與詐欺案改判1個月|刑事律師|台中刑事律師



本所近期協助一名遭控「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罪」的當事人,其一審結果對當事人不利。面對不合理的刑期,在張榮成律師研析案件後,即刻啟動上訴程序,為當事人尋求更有利的裁判結果。


張律師仔細比較新舊法律條文對量刑的影響,針對當事人涉案時點與適用法條進行精密分析,提出有力的法律論述。

我們蒐集並提交當事人完整的精神鑑定報告及身心障礙證明,證明其在案發當時的身心狀況有別於一般人,有重大影響其行為判斷之可能。

當事人於審理階段自白態度誠懇,展現出悔意,積極配合司法程序,具體表現有助於爭取減刑。

本所團隊系統性整合法律上所有可適用的減刑事由,爭取法院一次考慮、全面評估,成功促使刑期明顯下降。




經本所上訴後,二審法院撤銷原審部分判決,改判當事人僅須執行有期徒刑一個月,並併科罰金新臺幣5,000元,較原審刑期顯著減半。法院審酌了當事人的精神鑑定結果、身心障礙證明,以及犯後真誠自白等情節,認定其犯罪行為與身心狀況間具備一定關聯性,最終做出相對寬緩的裁量。整體而言,此結果不僅減輕了當事人刑責,更為其日後生活重新規劃創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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