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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第三級毒品爭取緩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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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第三級毒品爭取緩刑案例🏆]

販賣第三級毒品,律師爭取減刑成功,只判處一年六月,讓當事人緩刑,免關。

🔍販賣第三級毒品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經律師強烈爭取自首減刑,判處一年六月,成功讓當事人符合刑法第74條緩刑規定。

📜 故事背景:
當事人與朋友共同販賣毒品,朋友遭到逮捕後,思考後決定自首,檢察官卻未認定被告有自首減刑,經過張律師爭取,成功將刑度減至最低,把七年刑度減至一年六月。最後獲得緩刑宣告 🔒。

💼 辯護策略:
刑法第62條只有簡單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即便是法院認定有自首適用,該不該減刑,還是考量律師功力,本案張律師從當事者在共犯遭到逮捕,困惑、恐慌之際,仍然主動
前往警方處自首,其行為可供鼓勵,成功說服法院,讓當事人減刑後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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